雙重挑戰:認知障礙症、吞嚥困難與用藥管理
認知障礙症與吞嚥困難常同時出現。香港的研究估計,高達84%的晚期認知障礙症患者會出現吞嚥困難。這些患者往往同時需要服用多種藥物——用於控制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精神行為症狀及疼痛管理。
為這類患者安排口服藥物極具挑戰性:患者可能拒絕服藥、無法理解吞嚥指令、將藥片藏在口腔頰部而非吞下,或忘記已服藥而再次索要。加上吞嚥困難,每次用藥都存在誤吸風險。
本頁面為香港照顧者及安老院護理人員提供有實證基礎的用藥策略。
為何餐時用藥的時間點至關重要
進餐時間是安排用藥的結構化例行機會。食物的存在有助於:
- 刺激可能在其他時間減弱的吞嚥反射
- 為研碎藥片提供載體(混入食物中)
- 創造平靜熟悉的環境,減少抗拒
但需注意:部分藥物不宜隨餐服用(詳見下文),而認知障礙症患者可能將藥片藏於食物中,然後未能吃完整份食物。
應對拒絕服藥的策略
優先採用非藥物方法
- 選擇合適時機:在患者平靜時給藥,避免在其激動或不安時進行
- 每次只給一種藥物:逐一給藥,每種藥物之間給予小口加稠液體,減少不適感
- 使用親切的語言和輕聲安撫:以廣東話或患者慣用語言,配合簡短清晰的句子,效果往往優於長篇解釋
- 讓家屬參與:部分患者接受來自熟悉面孔的藥物
患者藏藥或吐藥時的處理
每次給藥後檢查患者口腔——藏在口腔內的藥片,在患者躺下時可能被誤吸,構成顯著誤吸風險。若患者持續藏藥:
- 要求藥劑師審查,改用液態製劑
- 考慮能否將藥物研碎後更徹底地混入食物,令其不易察覺
- 記錄此情況,並與主診醫生討論——部分藥物若無法確保服用,可考慮停藥
隱蔽式給藥
在患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研碎藥物混入食物,在很多護理環境中普遍存在,但涉及複雜的倫理及法律問題。在香港:
- 《精神健康條例》(第136章)要求為喪失行為能力人士所作的決定,必須符合其最佳利益
- 隱蔽式給藥應為最後手段,須在護理計劃中詳細記錄,並由多學科團隊(醫生、護士、藥劑師,以及持有持久授權書的家屬)共同達成共識
- 部分藥物不應在未有適當決策程序的情況下隱蔽給予(如精神科藥物、具顯著副作用的藥物)
實際操作上,將研碎藥物混入一小茶匙食物(而非整份餐食)是廣泛使用的做法——若患者未吃那一茶匙食物,須記錄並按漏服處理。
認知障礙症患者的液態製劑
對同時患有認知障礙症和吞嚥困難的患者,液態藥物通常是最安全的選擇。液態製劑可以:
- 以注射器從口腔側邊給藥(口腔黏膜給藥),無需主動配合吞嚥
- 混入已達正確IDDSI等級的加稠液體
- 準確計量,不存在研碎損耗
請在下次續藥時向醫生申請液態製劑,並說明吞嚥及配合度方面的具體困難,以便在臨床記錄中詳細記載。
香港常見液態製劑
- 撲熱息痛口服溶液/糖漿——廣泛供應
- 甲硝唑懸浮液——醫管局藥房
- 氟哌啶醇口服溶液——精神科適應症適用
- 利培酮口服溶液——可混入橙汁或水中服用
- 乳果糖溶液——本身已為液態
- 大多數降壓藥及心臟藥物在香港無商業液態製劑——可透過處方向醫管局藥房申請配製液態製劑
特定藥物類別:認知障礙症藥物
多奈哌齊(安理申)及其他膽鹼酯酶抑制劑
多奈哌齊有口腔崩解片(ODT)劑型,在舌頭上自行溶解,無需主動吞嚥——對服藥困難的患者而言是理想選擇。請向藥劑師確認香港醫管局藥物名冊或私家藥房是否供應ODT劑型。
利伐斯的明(Exelon)亦有經皮貼劑(Exelon Patch)——完全避免口服,適合嚴重吞嚥困難或持續拒藥的患者。請與主診老人科醫生商討。
抗精神病藥(用於BPSD)
患有認知障礙症相關行為及心理症狀(BPSD)的患者,可能處方氟哌啶醇、利培酮或奎硫平。注意:
- 氟哌啶醇、利培酮均有液態製劑——請醫生處方
- 奎硫平即釋片可研碎——切勿研碎奎硫平XR緩釋片
- 氯硝西泮口滴劑(舌下含服)可用於急性激動情況——請與醫生商討
用藥期間的誤吸風險
同時患有認知障礙症和吞嚥困難的患者,用藥時誤吸風險極高。用藥後誤吸的徵兆:
- 吞嚥後立即咳嗽或嗆咳
- 用藥後聲音帶有濕潤感或咕嚕聲
- 流眼水、面部潮紅
- 拒絕繼續服藥
若懷疑誤吸:立即停止,保持直立姿勢,鼓勵輕柔咳嗽,並在其後24至48小時監測發燒或呼吸惡化情況。若出現胸部感染徵兆,立即向醫生報告。
減藥考量
對晚期認知障礙症及嚴重吞嚥困難的患者,進行用藥審查以停用不必要的藥物,往往是合適的做法。舒緩治療的「以舒適為本護理」原則,意味著預防性藥物(他汀類藥物、一級預防用阿士匹靈、骨質疏鬆藥物)可能在舒適及尊嚴的前提下予以停用。這一對話應涉及醫生、家屬,以及適當時候的舒緩治療專科醫生。
在香港,醫管局於瑪麗醫院、屯門醫院、瑪嘉烈醫院及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等醫院設有舒緩治療團隊,可就臨終時期的適當減藥提供專業指引。